南通一船厂民工讨薪未成砸坏塔吊

2009-08-20 08:15 | 南京晨报 公告公示


民工张小武在南通一造船厂工作未拿到工资,却跑到南京下关某船厂向船厂的外包工程队队长丁强要钱。其间为了向对方施加压力,喝了酒的他竟爬上船厂的塔吊顶,砸坏吊车驾驶室,并迫使上百工人停工,影响了在建船舶的下水时间。民警前来劝阻,也被他用铁棍打伤。昨天,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和妨害公务罪,张小武在下关区法院接受了审判。

  今年三十出头的张小武是河南人,初中文化。因为懂一点技术,他一直在外边的造船厂打工。去年,张小武经老乡丁强介绍去南通的一家造船厂上班,可一直到去年10月手头的船舶造好交货了,张小武的工资还有大部分没有拿到。眼看着快要到年底了,张小武不想空着手回家,急着想要讨到工资。去年10月上旬的一天下午,酒后的张小武去找在下关某船厂做外包工程的工程队队长丁强,要求对方支付他“工资”4万多元。张小武找了一圈可无人理他,他一时性起抄起一根铁棍就往船厂的大型塔吊顶上爬。“快去叫领导来,赶快把‘工资’给我!”张小武之前喝了点酒,大声向底下的工人喊叫。拿铁棍砸碎了塔吊驾驶室的玻璃,并不顾吊车驾驶室和吊车下方在建船舶上的上百名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疯狂地向吊车驾驶室平台和吊车下在建船舶上投掷铁块、铁板、机油桶等物。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劝阻,可张小武乱舞手里的铁棍,致使民警张华嘴角处被击中受伤,另一民警李平则被张小武投掷的铁块砸中,手臂等处软组织挫伤。

  第二天上午11点左右,张小武才从塔吊上下来。下来的张小武立即被民警抓获。

  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半,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半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9个月。(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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