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邮船降价疑因反垄断调查

2015-09-18 08:39 | 腾讯财经 船东动态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降价,此前有消息称这家海运企业正接受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发改委方面消息显示,是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致函发改委,主动调整了电放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具体包括:一是除单证费外,将电放费、提单更改费、并分单费、Sea Waybill提单签发费、第三地提单签发费、第三地海运费支付服务费、本地作为第三地签单费、换单费等8项从400元每票降为200元每票。二是以上各项费用,从按各个服务项目收费改为按每次服务收费,客户即使同一时间提出数项额外提单服务要求,也都只合并收取一次费用200元。特别是,提单签发前客户如直接要求采取电放方式,将只收取单证费,不再收取电放费。降价自9月15日起开始实施。

今年7月,彭博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正调查日本海运公司是否违反反垄断法,要求一些海运公司进行内部自查、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目标包括日本三大汽车海运公司,即商船三井、川崎汽船和日本邮船。调查不一定意味着公司违反反垄断法或将遭受处罚。当时,上述三家企业没有置评,发改委也没有公布任何调查信息。

9月15日,发改委方面亦没有透露是否正在调查上述海运企业,但在以往反垄断调查案例中,降价通常是被查企业用以缓和形势、促进沟通的举措。如果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企业可能被处罚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10%,执法部门也可以依法免除或从轻处罚。

有反垄断执法人士对腾讯财经强调,企业降价行为本身,并不会影响它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的认定;只是有企业为修复自身形象、表明积极态度,会选择在配合调查中降价;但这也容易造成外界误解,曾有跨国商会组织将反垄断误读为调查针对外企、强迫降价。此前,主持调查的发改委方面也多次出面,引用数据强调并非内外有别。

2008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至今已经7周年。前4年中,发改委等监管部门在调查和惩罚上鲜有作为;但进入2013年以来,发改委系统在反垄断调查上发力,查处三星等企业液晶面板、茅台及五粮液、多家奶粉企业、上海黄铂金饰品、高通等垄断案。其中美国高通60.88亿元的罚金创下纪录。

此前的7月28日,航运界网曾经发布《日本三大汽车船公司再因垄断被调查 这次动手的是发改委》的报道,当时有消息称,日本商船三井(MOL)、川崎汽船(K Line)和日本邮船(NYK)由于汽车运输涉嫌垄断行为正被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立案调查。比起同行业的其他公司,这三家占领了大部分的中国市场。据悉,中国发改委要求这3家日本公司对于这次起诉内部进行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反馈给中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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