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船东”需积极提升专业化水平

2017-11-17 08:13 | 中国船舶报 船舶金融


2007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控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随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相继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带动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共计7136家,同比2015年增长58%,合计资产规模达到53300亿元,同比增长20%。

船舶作为天然的租赁物,产品经济创造价值周期长、经济价值数据透明度高、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规则发展较为成熟,成为众多有实力的租赁公司发展业务优选方向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涉及船舶领域的租赁公司数量已经接近20家,合计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特别是资产规模在千亿元以上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领先租赁公司,均有涉足船舶融资行业。随着行业规模的持续增长,“金融船东”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行业关注,骨干企业国际市场地位显著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不断增强。我国船舶融资租赁机构在业务发展初期基本以融资性租赁为主,但近年来随着专业能力提升,租赁机构不断加强经营性租赁业务占比。目前,国内领先的船舶租赁机构经营性租赁占比已经超过30%。

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租赁模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经营性租赁是指除融资性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而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性租赁: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从会计准则层面来说,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有非常明确而清晰的定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若干关键条款的设定,具有融资性租赁实质的业务可能在会计层面被认定为经营性租赁,而具有经营性租赁实质的业务同样也可能在会计层面被认定为融资性租赁。

对于两者间的实质区别,金融机构更多的是从收益和风险的角度来评价考虑。融资性租赁属于“类信贷”业务,是对承租方整体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主要收益来源为息差。融资性租赁项目处于闭环操作,锁定了项目风险,追求固定收益。而经营性租赁为“类投资”业务,除了承租方信用风险外,更多地需要考虑市场行业风险。经营性租赁项目多为敞口操作,相应风险承担更多,除租金收益外,资产升值的或有收益也是重要的收益来源。

船舶是发展经营性租赁的最佳方向之一

航运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船舶资产单体价值量通常较高,部分高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单价可达数亿美元,承租人更倾向于经营性租赁,改善资本结构。对于航运企业来说,船队的更新发展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这也是其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的原因之一。和融资性租赁相比,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下,经营性租赁能够帮助承租人实现表外融资,在满足承租人使用船舶需求的同时,帮助承租人实现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回报率的目标,这也是租赁业务独特的竞争优势。因此,从客户角度来说,往往也更倾向于经营性租赁。

船舶资产周期性波动较大,发展经营性租赁可相对有效地化解资产风险,赢得或有收益。航运业同时也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船舶在周期变化中资产价格起伏较为剧烈,资产价格和价值偏离成为常态。在一个行业周期中,船舶资产价格可相差数倍以上。在融资性租赁模式下,租赁公司在航运市场上行时仅能获得固定利差,而一旦市场下行,承租人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均会大幅下降,租赁公司将不可避免地承担市场下行的单边风险。而经营性租赁可相对有效地将风险和收益进行平衡,并可以避免在周期性行业低谷期被迫出售资产带来的既定损失,可通过深化和战略客户的合作关系,实现共同成长。

和融资性租赁相比,经营性租赁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部分船舶资产的价值风险,也意味着在长期租约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追求资产增值收益。目前国际上从事船舶租赁业务的公司中经营性租赁业务占比普遍在70%以上。国内金融机构加快发展船舶经营性租赁也是遵循行业规模、实务操作和专业化能力与国际接轨的直接体现。

发展经营性租赁是开拓利润空间、实现差异化竞争的有效措施

从大分类上来看,租赁公司可分为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商务部监管的租赁公司。其中,大部分企业盈利模式以利差为主,主要依靠比拼价格获利,缺少差异化服务,与银行传统信贷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同质化竞争的直接后果是收益下滑,同时使得风险难以有效控制。特别对于租赁公司而言,在发展“类信贷”业务的融资性租赁时,在资金成本、客货渠道等方面和银行相比,均存在一定劣势。在当前租赁市场竞争激烈、利差空间收窄的情况下,租赁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在资金供应商身份的基础上,扎根产业,进一步提高资产经营和管理能力,重点发展真正的优质资产的经营性租赁业务,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更为广阔的利润空间。

同时,随着国际化经营能力的不断提升,国际领先的船东和贸易商,比如马士基航运、托克集团等,已经成为国内租赁公司竞相争夺的优质客户。对于这类优质客户而言,其企业国际信用级别较高,甚至部分优质客户的单纯信贷融资成本低于国内部分租赁公司。那种单纯依靠较低资金成本、赚取息差的融资性租赁模式赢得优质客户的难度较大。因此,部分租赁公司由单纯地提供资金向提供服务转型升级,通过经营性租赁,为承租方提供租赁物一揽子解决服务方案和结构化融资设计,从而实现差异化竞争,赢得更多的市场空间。

此外,经营性租赁在问题资产处置上更为灵活。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整体航运市场陷入长周期的低迷震荡。受行业风险影响,部分船舶融资机构开始爆发存量金融资产风险。以开展信贷业务为主的银行机构为例,在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时,银行一般将行使抵押权,以拍卖的方式处置抵押物,但这类资产处置一般难以避免行业周期性风险,处置价格相对较低,潜在损失较大。而租赁机构通过经营性租赁,提高资产运营能力,在收回租赁物后,可以转租其他企业营运,避免了在行业低谷出售资产的巨额亏损,并可通过会计、税收等手段降低损失。

综合来看,一方面,发展经营性租赁可充分发挥租赁公司集“融资”和“融物”的独特竞争优势,特别是针对船舶这类周期性行业,可更好地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对等,能够享受租赁物增值的或有收益。但另一方面,经营性租赁的资产管理贯穿租赁资产决策、建造、出租、处置等全链条,和融资性租赁相比,经营性租赁对专业化能力的要求更高,也更为系统。

对于发展经营性租赁的船舶租赁公司而言,有以下几方面可以多加思考。首先,要合理看待经营性租赁项目的收益预期,在还原租赁本质的基础上,坚持稳健经营原则,摒弃投机心理,以稳定租金收益为依托,资产价格升值带来的或有收益为补充,综合评价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其次,要注重提高资产管理能力,提高对行业市场的深入认识和判断,在资产端和负债端做好综合考量,合理搭配项目资金比例,并设计好清晰的退出路径,有效降低项目潜在风险。最后,要打造适合经营性租赁的评价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由单纯的授信评审体系向项目综合风险评价体系升级。特别是在评价单个项目风险收益的同时,更要考虑整个资产组合的收益风险匹配。通过合理配置高中低档风险和收益对价的资产包,提高资产流转能力,确保整体经营性租赁业务风险可控。

作者单位: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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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船东船舶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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