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首创国际航行船舶转港数据复用模式
2020-04-02 08:41 | 舟山日报 船舷内外
舟山创新的国际航行船舶转港数据复用模式,被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在全国推广了。记者3月31日从舟山市港航与口岸管理局获悉,4月1日起,该项创新率先在浙江、江苏、天津试点,5月1日起将在全国推广应用。
这是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上的又一贡献。市港航与口岸管理局局长助理王晓春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国际航行船舶转港数据复用,简单地说,就是将原来国际航行船舶入境后每个港口都必须要进行的申报,变成入境后一次录入申报,境内续驶至后续港口就可以直接调用上一港申报数据,最大限度简化企业录入数据,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业务员蒋涛,去年底尝试了该创新做法。“当时我们选择一艘在宁波卸完货要来舟山加油的国际船舶,调用了宁波申报的数据后,重复的不再录入,只对个别字段进行调整,5分钟完成申报。”蒋涛说,按以往惯例,所有数据都要录入、核对,整个申报流程需要1个小时左右。
“我们进行了对比,从录入数据项看,至少可以减少三分之二。”据王晓春介绍,国际航行船舶入境后,至少有四成以上的船舶会挂靠2个以上的境内港口,多的甚至会挂靠五六个港口,在船舶进出港通关申报上存在数据重复提交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船舶运营的效率。目前每年由舟山口岸出境的国际航行船舶有4000余艘,其中40%来自境内其他港口,国际航行船舶转港数据复用后,必将进一步提升舟山口岸的通关效率。
舟山这一创新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点赞。去年9月,国家口岸办会同国家相关部门来舟山调研,对此项改革给出了高评价,认为此举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上下港通关重复申报,减少现场监管压力,避免重复监管,有利于口岸各部门形成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合力。
王晓春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口岸办的要求,4月份率先在浙江、江苏和天津试行,国际航行船舶境内续驶阶段,下一港只需拿到上一港的“授权码”,即可调用到相关数据完成通关申报;试用一个月后,将在全国各大口岸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