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租赁成海事金融发展新“增长极”
2020-07-06 16:06 | 中国金融新闻网 船舶金融
再迎政策利好 船舶租赁成海事金融发展新“增长极”近日,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海事服务,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了租赁从业者的关注。
《意见》特别提出,要“发挥港澳自由港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特点,支持船舶管理及租赁、船舶融资、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及争议解决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以及“支持广州南沙发展航运金融、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探索建立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
一直以来,围绕海事服务的相关金融活动备受金融租赁公司重视,不少具有较强国际化运作实力的金融租赁公司如工银租赁、国银租赁、交银租赁等,船舶租赁业务已成为其重要的战略板块之一。而拥有诸多政策红利的自贸区也成为了金融租赁公司落地船舶租赁业务的创新高地。
依托自贸区助海事金融发展
得益于中资租赁公司在全球航运市场中影响力的提升以及对市场的持续开拓,船舶租赁成为海事金融发展新的“增长极”。
近些年来,各地自贸区重视海事服务,积极完善区域功能,研究配套政策,探索海事金融的创新发展模式。与航运业相关的船舶制造厂、配套企业、金融机构等都在借助自贸区这一创新高地,深入国际航运市场,加大对外合作力度,提高船舶全周期的管理与服务能力,探索跨境金融资源配置与风险防范措施。
从海事金融产业发展已形成聚集效应的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的数据来看,今年前4个月,东疆完成了196艘国际航运船舶、24座海工平台的租赁业务。去年年末,东疆还推出了船舶资产经营管理全流程服务平台,以解决国内船舶资产交易、融资不够畅通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交通运输部日前表示,将组建船舶登记中心、制定特别登记程序、探索“临时登记”“卖据”登记制度三大举措落实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实践证明,作为改革“试验田”,自贸区越来越多的利好政策落地将为船舶工业的高质量发展以及海事金融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为金融租赁公司进军国际船舶租赁市场解除了后顾之忧。
有序推进船舶租赁项目落地
在全球范围内,船舶融资租赁逆势而起,发展成为全球造船和航运业的重要融资渠道。
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和多样化的企业需求,发展船舶租赁业务,专业性是必备要素,同时,创新性不可或缺,租赁公司需要为客户提供符合其需要的特定金融产品和服务。
可以看到,近一年来,金融租赁公司落地了一些与船舶租赁相关、具有突破性的项目。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去年12月完成了首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采用了售后回租结构,租赁物为两艘11380TEU(标准箱)的大型集装箱船舶,由达飞海运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卖家将船舶卖给由浦银租赁设立于临港新片区的项目公司,浦银租赁的项目公司作为出租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达飞海运的控股子公司。同月,民生金融租赁通过设立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单一项目公司(SPV)开展了4艘64000载重吨大灵便型干散货船的离岸融资租赁业务,这也是天津自贸区首单船舶离岸融资租赁业务。今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完成了民生金融租赁散货船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标志着东疆船舶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这一创新业务正式落地。
此外,今年2月中旬,工银租赁在青岛交付了32.5万吨矿砂船“ORE YANTAI”,是北船重工为工银租赁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建造的6艘32.5万吨矿砂船系列船的首制船。6月下旬,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为交银租赁建造的22号8.2万吨散货船“LIGHT VENTURE”顺利交付。
国内航运市场利好因素显现
在不景气的市场环境下,全球航运市场发生损失已不可避免。航运业细分市场主要包括了油轮运输、集装箱运输和干散货船运输。据航运咨询机构Sea Intelligence日前分析预测,2020年仅集装箱运输的损失就可能高达234亿美元。
不可否认,一直以来尚未复苏的航运业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影响,船舶闲置、航次取消、运价下跌,航运市场前景趋于复杂化,令船舶租赁业务的不确定因素增加。
今年上半年,全球航运业在积极应对疫情所带来的航运需求和货源大幅减少等问题,作为出租人,金融租赁公司需要面对船舶融资租赁承租人延付租金或订单推迟、取消等突发情况。
不过,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各企业的生产已逐步恢复,国内航运市场的利好因素正在显现。作为宏观经济形势先行指标的BDI指数(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日前创近6个多月以来新高,并已连续25天保持增长,截至上周三(7月1日),BDI指数报1803点,日涨幅达0.22%。
疫情过后,对金融租赁公司而言,在开展船舶租赁业务的过程中,要将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重点加以考虑,衡量客户应对突发事件的抗风险能力、运营能力和偿付能力,特别是在对项目进行评估时要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并做好风险预案,科学提升突发事件的应对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