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导修订《船舶交通服务指南》通过IMO审议
2020-11-26 07:22 | 中国海事 船舷内外
11月4日至11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2届会议(MSC 102)以远程视频的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分委会(NCSR)提交审议的《关于船舶交通服务指南的大会决议草案》,标志着《船舶交通服务指南》修订工作又取得了重要进展,也标志着我国在深度参与国际海事事务中迈出了重要一步,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在船舶交通服务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船舶交通服务指南》(IMO A.857(20)决议)自1997年生效以来,一直是全球船舶交通服务系统运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为适应近年来科技发展和船舶交通环境变化,保持该文件持续有效,2016年国际航标协会(IALA)提出决议修订需求。我国作为修订工作核心成员,在国际航标协会全程深度参与了有关工作的讨论与审议,同时充分运用我国VTS运行管理经验,充分考虑水上交通流密度和交通流量的变化及发展趋势,专门成立国际VTS事务参与机制和履约研究团队,对数千份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核心数据支持,为这一国际规则的修订提供了中国智慧。1月24日,在英国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IMO)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分委会(NCSR)第七次会议上,我国与其他15个成员国与国际组织联合提交《大会决议草案》提案(NCSR 7/7),并在会上进行发言和参与修订,推动草案获得审议通过。新决议操作性更强、覆盖面更全,充分考虑和采纳了中国提出的“VTS提供方的定义”“扩大VTS人员的定义范围”“参与船舶的职责”“兼顾内陆VTS运行”等相关建议,修订工作得到国际海事组织高度认可。
按照工作计划,《关于船舶交通服务指南的大会决议草案》将于明年提交IMO第32次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生效实施。
船舶交通服务系统目前在全球普遍应用,是维护船舶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提升港口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能够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不间断地对船舶实施有效监管和服务,并在发生海上突发事件时,发挥系统性能为海上搜救行动提供支持和协助,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设施,也是海事通航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共建有48个VTS中心,218个雷达站,基本覆盖了长江、沿海的重要港口和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