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获准成立
2008-12-10 14:40 | 本站原创 公告公示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近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南沙目前已建成10个5万-10万吨级的深水集装箱泊位,一批世界级的国际班轮公司已在南沙港区开辟了20多条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
据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唐航浩介绍,南沙保税港区规划总面积7.06平方公里,包括港口作业区、物流作业区、出口加工作业区、公共查验区、江海联运作业区等功能区。其所享的主要税收政策包括: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徵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徵增值税和消费税。
广州港是华南地区最大的综合主枢纽港,也是国家规划的9个沿海集装箱干线港之一,200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3.4亿吨,位居全国第叁、世界第五位。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位於珠江出海口的西岸,通过珠江水系发达的内河航运可将保税港区快捷、经济的功能优势辐射到珠叁角中西部地区以及珠江流域的广西、贵州等省区。
业内人士表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成立,有利於进一步完善广州港的功能,通过“水水转运”的方式,降低内、外贸货物中转的成本,实现珠叁角经济区与国内、国际市场的有效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