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将打造区域航运金融中心
2012-11-07 15:30 | 中国船舶报 船舶金融
日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务院于9月6日印发了《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简称《批复》),原则同意实施《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简称《规划》)。专家指出,作为广州南沙新区未来金融区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领域,其航运金融业将获得国家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从而将助推南沙新区实现发展成为区域性航运金融中心的目标。
金融起步
联手港澳共搭合作平台
根据此前公布的《南沙新区总体概念规划》,南沙新区将争取设立船舶金融租赁、航运保险等方面的专业性金融机构,探索创新航运融资方式,支持航运相关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建航运产业基金。同时,该新区将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在当地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或航运金融部门,支持大型船舶建造企业参与组建租赁公司。此外,当地将大力发展海上货物险等相关传统保险业务,积极探索新型航运保险业务,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
目前,广州航运交易所正在筹备迁址南沙新区,以便依托南沙港口和航运物流产业发展,进一步整合航运相关要素和资源。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年内可在南沙参照港、澳两地的规则进行商事纠纷仲裁。多个重大金融合作项目正在顺利推进,待相关财税政策下达后即可正式进驻。
《批复》指出,《规划》实施要以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为主线,大力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据了解,南沙新区作为粤、港、澳合作平台,将着重引入港、澳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合作发展金融业务;在航运金融业务方面,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在南沙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开发航运金融新产品,建立航运金融功能区。
广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贾金叶表示,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业务,对促进南沙新区港口物流、航运和造船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在大力引进金融机构的同时,还必须利用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口岸通关等政策,积极发展与航运金融相关的服务机构,使航运金融向船价评估、海事登记、海事法律等专业服务领域延伸。
港口转型
促进航运造船全面发展
近日,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疏浚吹填及软基处理工程开工,南沙港三期进入全面建设阶段。预计到今年年底,南沙港三期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工程将率先完工,2014年5月再完工3个主泊位和小港池南侧驳船泊位,到2015年1月建成投产。这不仅有助于南沙港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完善驳船转运功能,还将极大地促进广州港集装箱运输业务发展,进一步巩固广州港亿吨大港的地位。
南沙港的进一步发展,也将给区域内修造船、航运服务等相关产业带来积极影响。业内人士指出,船舶通过量的增加,可直接带动当地修船业、船舶配套服务业等的发展,而从长远来看,地区航运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可帮助航运企业在低迷市场上站稳脚跟,有利于加快新造船市场的回暖。
据了解,作为广州港“出海口”的南沙港区,其业务量目前已占到整个广州港的60%,吞吐量每年都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南沙港一期、二期集装箱码头具备10万吨级集装箱船双向通行能力,航道水深达15.5米。随着华南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及船舶呈现大型化的趋势,枢纽港要进一步改善港口条件,以满足发展需要,为此,2010年,国家发改委核准了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包括建设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4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以及2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