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五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近期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2023-07-27 16:24 | 雷达财经 船舶股票
7月26日晚间,中国重工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2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中国重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临2023-028)。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监管工作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逐项核查、落实。鉴于《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对《监管工作函》予以回复,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披露的延期回复公告。
截至目前,因《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确认和完善,公司已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对《监管工作函》予以回复。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雷达财经注意到,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要求中国重工2022年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期间费用、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等方面的问题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对此,中国重工表示,公司将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尽快组织相关各方对上述问题认真研究后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来看,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在2022年新船价格上涨且钢材价格回落的背景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大幅高于2021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计算过程;说明在以前年度就相关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并提供依据;补充披露在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减少的情况下,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计算过程。
值得关注的是,7月12日晚间,中国重工公告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301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中国重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国重工成立于2008年,中国船舶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等五大业务板块。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中国重工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亿元至2.1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