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新增30艘!浙江省推动新能源船舶建设

2024-04-10 10:55 | 中国船舶报 国内造船


4月9日,《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简称若干举措)正式发布。若干举措旨在贯彻落实此前国务院发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进一步释放浙江省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若干举措提出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实施标准提升行动等4项重点任务,明确要求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纺、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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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举措提出,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推进新能源船舶绿色航线建设,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货船30艘。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航道数字化改造各1000公里。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6000辆、老旧内河货船40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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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举措明确,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深入推进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推动对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进行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700艘以上。全面推进对船龄10~20年的渔船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10000艘以上渔船北斗三代终端安装、300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此外,加大对海上综合执法装备的更新力度。

根据若干举措,浙江还将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利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统筹中央和省级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渔船报废更新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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