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举办中国标准造船合同研修会

2010-08-13 08:15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8月5日,由舟山市经贸委、舟山市司法局、舟山市律协主办,浙江桀言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国标准造船合同舟山地区研修会在舟山召开。会议特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院、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上海学术活动中心有关专家讲解船舶修造中涉法事务处理的方法和技巧。舟山市司法局副局长许木辉出席会议并致辞,舟山市律协负责人、部分律师参加研修会。
    研修会上,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上海学术活动中心技术咨询部主任、高级工程师戴耀南对中国标准造船合同作了总体介绍,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解释说明。来自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和专业海商、海事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分别围绕造船合同常见纠纷处理、造船合同的解除和中外海事仲裁的选择等课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参会人员特别是18家船舶、航运企业的31名企业负责人,一致认为此次研修会主题新颖、内容务实,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可操作性,对我市造船企业和用船单位合法、合理地进行造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纠纷解决,更公正合理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由于,目前我国国内尚无统一的标准造船合同。由《中国标准造船合同》起草组起草的合同主要内容涵盖概述、价格、设计、生产、质量、法律、其他以及附录等8个方面。该合同不仅充分吸纳了中国通用造船合同和大部分国际标准造船合同的优点,而且考虑了国际船舶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和国际海事界陆续推出新规范、新标准的现状,增加了合同价格调整、环境保护以及简易版本等条款、附件,既最大限度地保护造船企业的正当权利,又充分考虑了船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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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舟山中国标准造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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