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推广船厂外包企业税收管理模式

2010-12-08 06:48 | 中国舟山 船舶金融


    一是合同备案。要求船舶修造企业在外包企业进驻时及时通知主管国税部门,并把外包企业的基础信息和外包合同报送备案。二是进度跟踪。按船舶修理工艺流程,对外包企业进行进度监控。通过实地下户巡查、电话、短信联系等方式,实时了解外包企业的作业进度情况。同时加强外包企业注销管理,防止部分外包企业采用非正常手段逃避税收监管。三是结算监控。建立船舶外包行业纳税评估模型,通过工资耗用法、工程作业量法等对外包企业的应税销售额进行测算。对外包企业可能存在的收入不入帐,迟申报收入,少开发票等问题实施纳税评估,全面监控外包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纳税真实情况。四是离场清算。在外包企业完成作业项目离场或解散之前,对外包企业进行全面的离场涉税事项清算,完善全程监控,防止税款流失。今年1-10月,外包企业实现国税收入362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外包企业的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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