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局创新进口船用设备监管模式
2011-09-21 08:01 | 中国国门时报 国内造船
舟山是我国唯一的群岛型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深水岸线资源,且岸坡陡峭,岸滩稳定,天然良港众多,是发展船舶工业的最好环境。近年来,随着港口工业开发建设、宁波-舟山港的运作启动、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建成通车,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日趋明显。舟山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成了承接世界船舶修造业“东移”的理想选择之地。“十一五”期间,舟山船舶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达55%。今年以来,舟山船舶工业总产值和造船完工量达281.6亿元、316万吨,分别占全国的7.5%和10.2%。
按照传统的做法,进口机电设备需实施批批检验。然而舟山的修造船厂零散分布在各个岛屿,去本岛以外的船厂来回就需要一天,加上人力有限,致使进口船用设备检验周期较长。随着舟山进口船用设备数量的快速增长,批批检验模式成了制约造船业发展的瓶颈。为此,舟山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舟山局)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进口船用设备检验监管模式。
2008年至2010年,舟山局共检出不合格进口船用设备86批次,涉及金额187.38万美元。问题主要表现在,货物短少、规格不符、货物残损等。该局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出具了检验证书,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同时,该局加强了对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后续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骗取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变更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用途等违法行为,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005年,经过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舟山局挑选了辖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两家船厂,试点改革进口船用设备检验监管模式,实施“开箱检验”模式。经过两年的试运行,“开箱检验”模式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首先是缩短了检验周期,保证了企业造船工程顺利开展;其次大大提高了检验效率,节省了人力资源;第三培养并提高了企业的诚信度,提升了企业进口货物管理水平。
把关效率也有所提升。施行“开箱检验”前,这两家船厂进口船用设备不合格率为8.26%;实施“开箱检验”后,这两家企业进口船用设备不合格率为9.72%。于是2007年舟山局扩大试点覆盖面,将另外两家船厂也纳入了“开箱检验”模式之中。
2010年,结合浙江检验检疫局课题《进口船用设备检验监管模式研究》的调研工作,舟山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造船厂,搜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分析“开箱检验”模式成效。今年以来,该局紧抓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分类管理的理念融入“开箱检验”模式,找到了更为完善的分类管理模式。
该局制定了《进口船用设备企业分类管理作业指导书》和《进口船用设备企业分类评定基本评价标准及记录》,对辖区进口船用设备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个等次。对于一类船厂,依旧施行“开箱检验”模式。对于二类、三类、四类船厂,设定不同的抽批率。对于抽中的批次,由该局检验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未抽中的批次,由经该局培训合格的企业质检人员组织设备验收。同时,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设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并根据企业诚信情况、质量管理水平等对企业类别进行动态调整,使更多的船厂免受“批批检验”的困扰,为舟山打造“中国船都”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