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加快推进绿色拆船步伐
2012-09-06 16:27 | 中国船舶报 船舷内外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欧盟委员会加快了推进绿色拆船的步伐。该委员会近日宣布,将对船舶的拆解实施更加严格的规定。根据规定,挂欧盟国家旗的船舶(欧盟旗船)只能在获得欧盟认证的拆船企业拆解;同时,在船舶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全程实行检查制度。欧盟旗船必须编制有害物质清单(IHM),并申请IHM符合证明。船舶在抵达拆船企业前必须大量减少船上的有害物质数量,包括运输货物残留、燃油残留等。欧盟委员会称,严格的措施将有利于更好地跟踪船舶拆解过程,确保船上任何有害物质都能由拆船企业负责任地处理掉。
欧盟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今年预计退役的约4910万载重吨船舶中,欧盟旗船约占17%,约835万载重吨。目前,约90%欧盟旗船被卖给了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主要由南亚一些国家的拆船企业在海滩上进行冲滩拆解。这些拆船企业设施简陋,几乎没有任何环保措施,而且对被拆解船舶内含有的危险物质也缺乏安全防范措施。
欧盟委员会环境总署废物管理部主任胡里奥·加西亚·布尔格斯表示,尽管该规定的提出是基于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香港公约》(《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但不排除部分条款比《香港公约》“更严格”。IMO海事环境分委会海事防污和拆船主管尼科尔斯·麦克里斯表示,这项新规能使《香港公约》的生效时间提前2~3年。对欧洲来说,目前最大的挑战是其提出的新规能否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成员国的通过并且真正实施。
据了解,《香港公约》是IMO于2009年5月在香港“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国际大会”通过的,旨在提高全球拆船工业安全和环保水平,对船舶设计、建造、营运及拆船的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提高岸上拆船设施的环保标准,以及建立拆船商认证和汇报制度。根据规定,新公约必须在达到限定签约国数目等3个先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在两年内生效。我国是《香港公约》缔约国之一。
中国拆船协会会长谢德华认为,欧盟拆船新规的推出显示国际海事界对拆船业的绿色环保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介绍说,今年5月,中国拆船协会与欧盟在北京召开了“尽早实施《香港公约》技术标准研讨会”,并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中国骨干拆船企业按照《绿色拆船通用规范》要求,对旧船全部采用码头或船坞拆解,其安全环保性得到国际拆船界普遍认可。谢德华表示,欧盟拆船新规的实施还需要解决非欧盟国家拆船企业如何进行欧盟认证等问题,一旦这些问题得到解决,新规开始实施,对于规范国际拆船市场,引领拆船业朝绿色、安全、环保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