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集团债务再违约银行账户被查封

2018-04-25 15:45 | 金融界网站 船厂动态


金融界网站讯 “12春和债”应于2018年4月24日兑付本息,受外部环境影响及行业市场影响,目前春和集团资金链紧张,无法在到期兑付日按期足额兑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春和集团于今日在上交所发布公告。消息一出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金融界债券频道了解到,春和集团是一家聚焦于船舶产业、海洋工程、资源投资、远洋物流四大领域的投资公司,现有员工25000余人,2012年总资产213亿元,营业收入135亿元。

公告显示,春和集团于2012年4月24日公开发行5.4亿元企业债券“12春和债”,票面利率7.78%,期限6年。根据安排,“12春和债”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4日为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月24日为本计息期付息日。

据公开资料称,春和集团自2012年发行公司债券以来,足额支付了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本期债券利息。而在2017年4月24日,公司已经构成实质违约,未能按期支付2017年度利息,合计人民币4201.2万元。

2018年4月24日支付最后一期债券利息4201.2万元及本金人民币5.4亿元,合计人民币58201.2万元,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再次构成实质性违约。

4月19日,春和集团的债券债权代理人中投证券已对此提前预告了风险。公告显示,春和集团于2017年4月24日未能按期支付债券应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2018年4月24日,债券本息到期后仍然存在违约风险,原因是春和集团已不是正常经营状态。

资料显示,“12春和债”募集资金5.4亿元,其中4.35亿元将用于特殊海洋装备制造项目,1.05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其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而2015年5月,春和集团曾发生短融券本息兑付违约。自2015年6月以来,其主体及相关债券评级被持续下调。2017年,上海新世纪、鹏元和中债资信均给予春和集团主体C评级。

公开资料显示,春和集团共发行12春和CP002、15春和CP001、14春和CP001、13春和CP001、12春和CP001、12春和债6只债券。其中,15春和CP001、12春和债均发生违约。

据了解,春和集团银行负债总额近70亿,大量融资处于逾期状态,涉及诉讼案件超过70起,目前银行账户及所有名下固定资产已被法院查封或冻结。据悉,从2014年开始,所属春和集团的三家船厂经营效益大幅下滑,由于部分银行的抽贷、压贷,公司经营状态急剧恶化,春和集团的收入与盈利均大幅、快速下降。海外投资项目迟迟未能落实建设融资,项目全面停工、损失巨大。2016年1月以来,春和集团资金链彻底断裂,各相关企业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境。春和集团旗下包括三家船厂在内的大部分子公司、关联企业先后破产、停业。公司相关银行账号及所有名下固定资产已被法院查封或保全。

对此,中投证券早前的报告认为,公司短债占比始终维持在80%左右, 且公司并无主动调整债务结构的动作。随着行业景气度的加速下行,公司收入快速下滑, 盈利及资金回收变得越加困难,债务滚存压力也明显提升,外加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态度明显谨慎,公司自然陷入流动性困境。

据公告所示,春和集团通过多方渠道筹集资金,截至“12春和债”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仍未能筹集足额偿付资金,导致“12 春和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对本期债券的实质违约。该事件严重损害了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公开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春和集团表示向“12 春和债”全体持有人致歉。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7月份,上交所因春和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未按约定按时付息并披露临时报告、未按时回复交易所问询等曾对春和集团及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予以公开谴责。

“12春和债”本期于2018年4月24日终止上市,债券持有人仍持有本期债券,可以向发行人主张债权。而对于后续债务偿还计划及应对措施,金融界债券频道了解到,目前已确认的可转让的债权权有向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申报的37500万元破产债权,可转让给“12春和债”债券持有人。而向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破产债权,确认清偿金额3347267.26元的债权,则因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在此之前向法院提起保全该破产债权,致使转让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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