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助力船企享受修船新政红利
2021-04-30 09:52 | 海关总署 船舷内外
图为:关员对修船废钢进行查验 王辉/摄
4月27日,在大连海关所属大连港湾海关的监管下,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第二批6000余吨废钢顺利通关放行,困扰大连修造船企业多年的修船废钢积压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据悉,企业进口的修船废钢将作为原料供国内企业再熔炼使用。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在符合国内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条件下,准予在境内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不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无需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等事项。
新政发布后,大连港湾海关第一时间向辖区修造船企业宣讲政策,督导企业加强管理,规范通关申报;加快单据审核,优先安排查验,认真开展放射性污染物等专项检查,在确保废钢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快速验放。
“感谢海关加班加点开展专业的监管服务,让我们修船厂的废钢得以顺利通关,从根本上解决了修船废钢积压占用场地等问题,盘活了生产资源,促进修船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何燕感慨道。
据统计,大连港湾海关今年已累计验放修船废钢6344吨,助力船企直接获利1421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