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集装箱运输

2009-02-16 10:13 | 本站原创 集运市场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政策解读之二 

本报记者 吴家跃

集装箱运输是一种新型运输方式,具有安全、高效、保质、快捷和节省等优点。

鼓励和发展公路集装箱运输是实现我国公路交通运输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集装箱运输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集装箱运输的最大潜在市场。但当前我国公路集装箱运输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收费公路对集装箱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集装箱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定位没有有效地体现国家宏观调控、指导运输业结构调整的政策。

制定鼓励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对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高现有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促进集装箱运输发展,推进交通运输的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若干政策》规定:对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三个港口和东兴、友谊关口岸、凭祥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尺箱、40尺箱)车辆实行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凡在经济区登记注册的半挂车,核载吨位超过20吨的,超出部分减半计征养路费,并按核减后的养路费征费吨位大小享受全年按7-8.5个月包缴交通规费的优惠;其中对2008年内新入户和外省转入车辆,按65%-80%的比例征收交通规费。牵引车全年按9个月包缴优惠。如国家制定出台新的公路养路费减免优惠政策,从其规定。

何谓集装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集装箱下的定义为“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2)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运输时无需中途换装;(3)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4)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5)内容积为1平方米或1平方米以上。集装箱一词不包括车辆或传统包装。

《若干政策》规定:对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三个港口和东兴、友谊关口岸、凭祥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尺箱、40尺箱)车辆实行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该项政策优惠通行费幅度和优惠范围比较大,优惠比例达50%,优惠范围扩大为全区收费公路。

现行的国际标准集装箱标准为第1系列共13种,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运输车辆只要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三个港口和东兴、凭祥两个口岸,在通行全区收费公路时都享受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如通行收费高速公路时,2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第4类货车)现行标准为1.44元/车公里,减半征收后的收费标准为0.72元/车公里,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第5类货车)现行标准为1.68元/车公里,减半征收后的收费标准为0.84元/车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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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集装箱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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